接受捐赠是图书馆接受读者无偿赠送文献,从而获取文献所有权和法律权利的一种文献采访方式。福建农林大学图书馆接受本校师生、校友、单位部门、社会机构等个人或集体的各类捐赠,包括图书、期刊、图片、物品、手稿及电子文献等,图书馆接受文献经过审核后,根据文献的内容载体进行编目加工后进行收藏并提供读者利用。
第一条 捐赠文献入藏的一般原则:
(一)适合大学本科及以上层次,具有一定的学术或文化艺术参考价值。
(二)捐赠文献应当是捐赠人有权处置的合法财产,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。
(三)外观品相适合馆藏与利用。
(四)属本馆缺藏或复本量不足者。
第二条 虽不符合一般原则但有特殊价值的捐赠文献,经审核后可入藏。
第三条 文献受赠方式
为方便社会各界捐赠文献,图书馆采取灵活多样的接受方式:接受到馆的现场捐赠和邮件捐赠,确认捐赠文献入藏后可提供收藏证书或回执。
第四条 对受赠文献的保管及处理:
(一)所赠文献在图书馆接收后,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所有。
(二)为集中收藏福建农林大学师生、校友著作,本馆设立特藏室。
(三)对不予入藏捐赠文献,图书馆可视文献价值采取转赠、图书漂流,或按相关规程进行剔旧等方式处理。
第五条 文献受赠联系方式
办公地点:逸夫图书馆办公区3楼327,资源建设与保障部
联系电话:0591-83789391(张老师);0591-83789397(陈老师)
周一至周五 8:00-11:30 14:00-17:00(周四下午闭馆)
电子邮箱:libcbb@fafu.edu.cn
寄赠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
福建农林大学逸夫图书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