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阅览室使用须知  

1、电子阅览室原则上仅为我校在校师生服务,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须携带本人有效上机证件(主要为本人校园卡),凭证实名上机。团体上机,请事先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。

2、电子阅览室只接入学校校园网,纳入校园网的统一管理,并由校园网提供统一的网络出口。

3、读者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》、《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》、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;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;遵守校园网管理条例。不得在网上操作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;不得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;不得访问国内外的反动、淫秽网站;不得下载非法信息;不得在网上散布反动、淫秽、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;不得在网上从事迷信、诈骗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;不得侵犯集体和他人的正当权益;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信誉。违者一经发现,将依照有关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。

读者不得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
(1)煽动分裂国家,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;

(2)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;

(3)泄漏国家机密,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;

(4)捏造或歪曲事实,故意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;

(5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;

(6)宣传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等信息;

(7)宣传暴力、凶杀、恐怖等信息;

(8)侵犯知识产权的言论等。

违者一经发现,将依据有关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处理。

4、电子阅览室内禁止玩游戏,不允许私自携带游戏盘进入本室。

5、室内严禁吸烟,请勿乱扔纸屑等杂物,各种食品、饮料不得带入本室,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劝其离开本室,造成机器或环境损坏者必须赔偿损失。

6、读者未经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允许,不得将本室的各种设备和零部件等携带出室。如有携带,将交由校派出所处理。

7、读者必须遵守本室使用守则,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与管理。为保持室内安静有序,须一人一机,请勿大声喧哗或挪动机器、桌椅等设备。

8、读者应爱护本室设备,文明使用。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,不得私自插拔网线、连接交换机,以上行为一经发现,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请当事人离室。

9、读者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实施破解和破坏管理软件和硬件的行为,否则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10、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的,一经发现,没收其校园卡,并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11、非上机读者,勿在电子阅览室内逗留,以保持电子阅览室上机秩序和环境。

12、获取随书光盘,请登陆图书馆主页-馆藏目录,检索光盘所属图书,可直接下载随书光盘。

13、发现其他读者有违反电子阅览室使用守则的行为,读者有义务告知工作人员。

14、读者上机过程中有问题或有特殊需求,可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,并视具体情况予以解决。

15、读者发现硬件或软件故障及设备损坏,有义务向工作人员反映,以便及时处理。

16、电子阅览室设立笔记本电脑专区,管理制度与使用说明见帮助-自助服务-“电阅笔记本电脑专区”。

17、研讨间(1)-(4)和视听阅览室位于电子阅览室内,使用须知见“研讨间和视听阅览室使用须知”。

18、未尽事宜,请参照本馆其他规章制度,或由本馆按照“应时、对事”的原则做出相应决定。

19、如有异议的,可在使用本电子阅览室前提出。否则视为同意遵守本电子阅览室使用守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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